辦公室內
海風
男女感情
有一個朋友,她和新相識的男朋友共渡了一個月的日子,就發現生活中有很多難以接受的事情發生,其主要問題只得一個,就是男朋友的舊女友仍然對他藕斷絲連,而且有很多關連二人的東西——物業和債務仍然未能解決。
男朋友認為,當初二人情投意合所以共賦同居,不料女方有外遇,女的遷走,留下的就只有一間聯名物業和一堆信用卡債券。女的離開,男的傷心了一段日子,於半年後,男的覓到了新目標,女的又妒忌起來,說不准女的上她們的家。這也不怪得的,心裡頭一陣陣酸味兒湧上來,自己又發現和新相識男朋友生活並不如意,她也搬回舊居所。
男朋友為了對舊女朋友負責,甘願擔當起供樓的責任。試想一份月入七仟元的人,除了日常的開支,還要付五仟元的供樓費用,怎過活?其實,不該以先前的負責倒在新女朋友身上,男的身無分文,二人拍拖吃飯的錢沒有了,那倒不是叫新女友也要付上責任?
最氣頂的是,那個舊女朋友不單止對男朋友諸多要求,還對新任女朋友粗言穢語滿天飛,每隔幾小時就騷擾一番,多可惡。女朋友對於種種無理無聊的遭遇已感到厭煩,跟男朋友好好談過之後,才發現這個滿口負責任的男人竟然與那個野蠻舊女友簽定了一項非常不太定的條約——每月給五仟元作為生活費及沒有她的准許,不許任何人等到寓所去,為期十年。
十年?很長很長的日子啊!叫身為女朋友的怎可接受?
唯一一個比較好而且沒有後遺症的方法,就是申請破產。男朋友左想右想,結果都沒有決定,女朋友最終都只好放棄這一段維持了只有一個月的感情。
你看,男女的感情是多麼的複雜、混亂!